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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遗产房生出无限苦恼 七次开庭难断三妻争房案

 发布时间:2011-03-04 09:02 浏览量:803

一套遗产房生出无限苦恼   七次开庭难断三妻争房案

京华时报2008-11-29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给老伴章明(化名)办完丧事,马老太松了一口气。但没清净几天,她突然获悉:老伴名下的一处40多平方米的房子,突然给她招来了两个“情敌”——魏老太、刘老太上门称,她们也是章明的合法妻子!昨天上午,此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此前曾6次开庭

昨天,已经是第7次开庭了。此前,因为双方对证据意见分歧较大,要调取新证据、申请遗嘱鉴定、协商口径差距太大等原因,马老太的这个案件已经先后开了6次庭,但均未能解决问题。

昨天,79岁的魏老太和62岁的马老太均未出庭。按照她们提交的诉讼材料,她们分别应该算是章明的第一任和第三任妻子。

庭审时,第一任妻子魏老太的代理人称,魏老太1951年和章明结婚,婚姻持续至今,从未离婚,应享有房产。

第二任妻子刘老太,则亲自出庭说,“房子是与我结婚期间购买的,离婚时没分割,应有我的一半”。

已经被排挤到第三任的马老太,则委托女婿先生出庭参加诉讼。先生很无奈地说,“我岳父母办理了合法结婚手续。这个魏老太,我们之前从没听说过;那个刘老太,他们已经离婚了。”

葬礼后冒出两妻子 先生介绍说,岳父是首钢职工。2004年,岳父母结婚。去年11月,岳父去世。办丧事那天,冒出几个人来自称“岳父的子女”,当时大家都傻了。

“办完葬礼,我岳母还没清净两天呢,这几个人就来了,说他们的母亲魏老太是章明的妻子。原来一直住在老家,现在要房子。协商不成,魏老太和四个子女就把我岳母告上法院。”

上了法庭没多久,已经离婚的刘老太也到法庭上表示,这套房产是在她和章明的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按照法律规定,她也应该有一份。

先生则称,他们之前只听说老人和刘老太有过一次破裂的婚姻。“即使如此,在和我岳母结婚前,他们已经离婚了,不应该来掺和。”

40m旧房引官司

先生在法庭上表示,这一切都是岳父留下的一套房产惹的祸。“房子在石景山,仅40多平方米,还是旧式的老楼,连厅都没有。”

他称,“岳母是再婚。结婚时,是想老了有人照顾她,结果我岳父先走了。他生病时,岳母悉心照料,两人感情不错,老人特意立遗嘱说,房产归岳母。没想到,一件好事弄出了这么多烦心事。”

昨天休庭前,魏老太的代理人手持章明定州老家的村民证言、村委会、派出所证明称,两人自1951年结婚后,从未离婚。魏老太目前有四个子女,应该分得房产的2/3;马老太照顾了章明去世,应该分得1/3;已经离婚的刘老太太,则无权索要任何房产。若不想给房子,折价给钱也可以。

对此,马老太的女婿坚持认为,遗嘱应该有效,应以章明的最后这份遗嘱为准。刘老太则再次表示,“我们共同买的,怎能没有我的份?” 昨天,此案依然未能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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