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新区法院试行立案登记制
发布时间:2014-12-29 14:49 浏览量:1030
http://www.zhmo.cn/article-93329-1.html
2014年12月26日 珠海特区报 温希
记者温希报道:横琴新区法院结合已进行的综合改革实际情况,坚持改革创新,制订了《试行立案登记制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国试行立案登记制。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横琴新区法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具有“全面系统、协调配套、操作性强”等特点,部分家事案件能做到“当即立案、当天结案”。
横琴新区法院实行的立案登记制,其创新举措是“清单式的工作制度”。据介绍,民事立案条件清单的项目,包括起诉状、授权委托、证据、送达地址、起诉案由、管辖依据等6项常规内容。法院对清单每月更新一次,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公布。清单是通过整理零散的立案法律条文,结合当地立案的实践情况编写而成。
有关负责人说,标准化的立案清单,一是有利于减少主观化、经验性判断,避免因误解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二是缩短立案人员审查材料的时间,提高立案工作效率。三是若窗口工作人员在初步审查材料后、发现原告起诉的材料有所不足,便利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窗口人员服务群众的水平。
据了解,在实践当中,当事人多数是经电话咨询或到法院现场查询后,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与立案条件清单核对相符,即进行登记立案工作。约20分钟即可完成整个立案过程。
“在法院未设速裁庭的情况下,部分家事案件能达到当即立案当天结案。”有关负责人说,柯某某与陈某某涉外抚养权纠纷一案,当天下午4点05分到场立案,4点20分移送审判团队,法官随即根据双方意愿作出民事调解书,4点50分书记员将调解书送达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