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法律法规>地方法院审判意见

青岛法院规范审判程序 离婚案缺席判先通知亲属

 发布时间:2012-01-20 14:46 浏览量:1584418815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半岛都市报14日讯(记者 任金梅为规范民事缺席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11日起,本市两级法院施行《关于适用民事诉讼缺席审判程序的规定》,明确规定何种情况可以采用公告送达 ,何种情况可缺席审判。
    “
以往有些案件中,法院通过邮寄方式向被告人送开庭传票,法院拿到邮政人员自己签收的拒收回执,就能作为缺席审判的依据。市中院有关负责人说,以后这种方式不能作为缺席审判的依据,法院工作人员还要采取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确实无法送达后,才能使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新规中还对不适用缺席审判的案件进行了规定,比如因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案件,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的案件,不适用缺席审判。
    
此外,法院受理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但未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案件,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的,原告应补充另一方的其他住址或其近亲属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仍不能确定被告住址的,法院方可依法向被告公告送达诉讼文书。采取这种方式的同时,还应当在被告的住所地张贴公告 ,并通知被告的近亲属做告知笔录,公告期满仍未到庭的,法院才能缺席审判。有正当理由未到庭的当事人可以在庭审结束后申请再次开庭,法院应审查其理由是否正当,理由正当的,可决定再次开庭审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