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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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密云法院:继父诉继女讨赡养费

 发布时间:2011-03-03 16:31 浏览量:818

北京密云法院:继父诉继女讨赡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901:0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离婚21年后,郭老汉将两个继女告上法庭索要生活费。日前在密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

30年前,郭老汉与带着两个女儿的刘老太登记结婚,两人共同生活9年后,因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后刘老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与郭老汉基本没有来往。现在孤身一人的郭老汉体弱多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于是将两个继女诉至法院,要求两人每月给付赡养费300元。

法庭上两姐妹表示,她们与郭老汉的关系已随其母离婚后消失,无义务亦无能力赡养郭老汉。

法院认为,郭老汉与刘老太婚姻存续期间,张家姐妹年龄尚小,应视为郭老汉对二姐妹在一定程度上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姐妹分别一次性给付郭老汉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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