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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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赠送遗产给女友引发母亲追索

 发布时间:2011-03-08 09:15 浏览量:581

   儿子去世赠送遗产给女友引发母亲追索

8年爱情长跑,男友不幸罹患绝症,痴情女友不离不弃,悉心照料。男友在弥留之际悄悄立下遗嘱,将6万元遗赠给她。然而,男友病逝后遗嘱字条却不知去向,女友和男方家属对簿公堂。日前,这起特殊的继承纠纷案在徐汇区法院落槌,法院酌情判决女友分得适量遗产。

1999年底,何小姐和王先生经同事介绍相识后谈起了恋爱。在他们认识的第8年,正谈婚论嫁时,王先生却突然被查出患上肺癌。直到王先生去世的3年时间内,何小姐始终陪伴左右。去年7月,王先生病逝。悲痛之余,何小姐却突然收到由王先生妹夫转交的1.2万元,并被告知王先生生前曾立有遗嘱,写明要将自己遗产中的6万元赠与她。然而,当何小姐就此向王家人求证时,王先生的母亲却矢口否认,甚至还要求她归还那1.2万元。为讨一个说法,何小姐只得与王老太太对簿公堂。

小姐诉称,她和王先生两人感情很好。如今虽然男友病逝,但是无论如何,这份遗嘱和这笔钱毕竟代表了男友的一片心意。现在遗嘱被王家人藏匿,而自己也一直没有收到余款,现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余款4.8万元。

被告王老太太辩称,小姐与自己儿子是恋爱关系,并不享有遗产的继承权。儿子生前从未立过什么书面遗嘱。小姐收到的1.2万元是儿子的丧葬补助费,理应由王家人享有,现要求原告返还。

庭审中,被告的女儿和女婿作为证人出庭。然而,他们并不是为自己的母亲作证,反倒站在了“外人”小姐的一边。他们一致表示,小姐作为先生的女友在其病重期间始终不离不弃,在经济和精神上竭尽所能地给予抚慰。作为先生的亲属,他们对小姐的付出感激万分。而先生生前确实曾立有遗嘱,遗嘱一直由王的哥哥保管。在操办先生丧事期间,王老太太和子女曾协商同意从遗产中先拿出1.2万元给何小姐,但是事后却又反悔了。

法院认为,由于原告提供的证人证词尚不足以证明遗嘱的存在,先生女友的身份又无法按照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分得遗产,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依遗嘱给付4.8万元的诉情,法院无法支持。但是,原告对被继承人3年多的不离不弃、守护照料,已经超越了一般血缘意义上的亲情,这份真爱在现代社会尤显珍贵、值得颂扬。根据我国《继承法》有关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现先生遗产房屋由王老太太继承,王老太太应从遗产中分给小姐适当的遗产。据此,酌情判决原告分得遗产5万元,扣除已给付的1.2万元,实际应给付3.8万元。(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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