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继承纠纷>法定继承

银行讨房贷起诉一死者 法院:查明继承情况再起诉

 发布时间:2014-11-17 10:28 浏览量:728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legal/20141113/c_1113228489.htm

20141113日  中国新闻网  魏丽娜

因未按约还款,某银行将市民陈某诉至法院,事后查明,陈某在银行起诉前一个多月就去世了。南沙法院日前作出裁决,驳回银行对陈某的起诉,银行应在查明陈某的继承人情况后,以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

2007712日,陈某与这家银行签订《楼宇按揭合同》约定,向银行借款97万元,期限为20年,并以其名下一处南沙区南沙街某房屋作抵押担保。4天后,银行发放贷款。

2014611日,因为陈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银行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提前解除《楼宇按揭合同》,陈某偿还借款本息共计75.7万元,以及确认银行对陈某合同房屋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等。

法院审查发现,陈某已于银行起诉前一个多月,即201454日死亡。由于陈某在银行提交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前已死亡,不属民事诉讼主体的范围,故此诉讼不符合受理条件,依法驳回。

银行主张,陈某的继承人有其妻子、母亲和儿女,要求追加上述继承人作为被告,判令上述继承人在其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鉴于陈某于诉前而非在诉讼中死亡,故法院对银行直接追加被告的申请不予准许。 (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夏江丽、谭茗)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