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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少年法庭30周年:“判加帮”拉一把迷途者,审判进入“信息化管理时代”

 发布时间:2014-11-25 15:06 浏览量: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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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4日  上海法治报  胡蝶飞  严剑漪

| 胡蝶飞  严剑漪

| 王湧   刘宁   孙超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从某个角度讲,解决好少年司法问题,关系着中国司法的未来。

198410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少年法庭由此诞生。时至今日,30个年头过去了,从“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审判庭”再到综合审判,从最初的1名法官到如今的全国7400余名少年法官,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机构正不断完善。

30年间,上海法院在探索对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的过程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上海特色的少年法庭之路: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机构已经实现“1+2+7+10”的全覆盖,少年审判全面进入“信息化管理时代”。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少年圆桌法庭开庭中

【案件回访】

一个美丽女孩的涅槃

 “可以说,少年庭的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投入大量的精力。”闸北区法院少年庭庭长杜鸣告诉记者,即便是一个刑事案件,通常也包含了社会调查、庭前教育、心理疏导、判后回访等多个环节。

“问题孩子们”不断走进少年法庭,但审判并不意味着结束,于是,一个个故事在这里诞展,成就了“法官妈妈”、“法官爸爸”。

叶子坐在椅子上,一头齐肩长发又黑又亮。如果不是叶子亲口述说,谁也不会相信,美丽的叶子也曾经是一名失足少女。尽管已经过去了13年,叶子仍清晰记得自己走进法庭的情景。

“走进去的时候,我开始寻找父母的身影,我想要看到那些熟悉的脸,但又害怕迎上他们的眼睛。”叶子唯一不想看到的,就是坐在法庭上即将开庭的主审法官滕道荣,她害怕即将到来的未知判决。

十六岁时,因父母经商不慎,欠了上百万元外债,独生女叶子的生活一落千丈。“那时候我连书差点都没法儿读下去,学费都要向别人借。”20004月的一天,叶子像往常一样来到好朋友小康家。见屋里没人,无所事事的叶子随意打开写字桌的一个抽屉,蓦然发现里面有一沓厚厚的人民币!叶子鬼使神差般拿走了抽屉里的钱。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她在小康家先后5次行窃,窃得财物1.6万余元。

由于叶子部分犯罪时还未满十八岁,窃取的财物也由父母全部退赔,本人认罪态度良好又有自首情节,小康家也对她表示谅解,滕道荣当庭判决叶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闭庭时,滕道荣把叶子叫了过来:“我相信你是个好孩子,即便犯了这样的错误,我依然相信你是个好孩子,以后我会来帮你的。”叶子什么都没说,觉得这只是法官不痛不痒的一句安慰罢了。

从看守所回到家,恢复自由的叶子却陷入了混乱和迷茫中。一个月后,滕道荣出现了。

“当她真的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和父母都很意外。毕竟,法官脱掉了制服,来到你的生活当中,还伸出双手说要帮助你,想想很不切实际,但它就是这样发生了。”叶子很感慨。

看到叶子的状况,滕道荣很痛心。“当时她很消沉,总觉得身上带着污点,不愿意跟人多说话。我向她父母提出建议,别让这孩子长期呆在家里,一方面对她的心理调节不好,另一方面她也可能会再次误入歧途。”滕道荣想方设法帮叶子在一家咨询公司找了份文秘工作。

“她把我从糟糕的状态中拉出来。说句玩笑话,我就这样被她半拉半拽地又拖回到社会里了,还没来得及顾影自怜,就成了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叶子回想往事时忍不住笑了,在她心里,正是滕道荣的“不抛弃、不放弃”,对她的心理康复和回归社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叶子慢慢习惯了上班族的生活,有了社交活动,穿上了漂亮裙子……

一个偶然的机会,叶子从媒体上看到法律修改后有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档案封存制度”,心细的她立即想到滕道荣,于是一个电话打到长宁区法院。

“我直接找滕法官,但法院的人告诉我,滕法官已经调走了。于是我又联系到少年庭,碰到了现在的钱庭长,他说,我符合犯罪记录封存的条件,有权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翌日早晨,忐忑不安的叶子驾车前往派出所。“我拿到了一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真的什么事情都没有了。”叶子站在派出所门口,整整哭了半个小时,“我感到自己终于清白了”。

现在的叶子有了自己的家庭,开了一家咨询公司,还在研读MBA,曾经的阴影已经飘远。当记者问少年庭的法官在她生命中的角色时,她不假思索地形容:“天使”。

“失足少年在罪错发生后已经陷入人生的低谷,对他们是‘推一把’还是‘拉一把’,往往会改变他们的人生轨迹”,一位少年庭法官如是说。

上海市闸北区法院少年庭法官给失足少年过生日

【措施】

30年判案3.3万余起

198410月,上海长宁区法院创设了中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从一个嗷嗷待哺的娃娃长成一个三十而立的年轻人,少年法庭工作在上海的每一步发展都浸润了无数的实践、思考。

1999年,在综合考虑少年法庭发展情况的基础上,上海实行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指定管辖,由长宁区、闵行区、闸北区、普陀区4家法院的少年法庭对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集中指定管辖。

2006年,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上海开始试点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随着案件数量的增加,浦东新区、宝山区、虹口区法院也先后设立了少年法庭。2010年,上海高院率先在全国设立少年法庭指导处,现已更名为“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至此,上海实现了少年法庭工作“1+2+7+10”的全覆盖模式,即高院审理未成年人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筹三级法院少年法庭的调研、检查、监督、指导和规范工作; 两家中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工作;长宁等7家基层法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集中审理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和本区域民事、行政案件;其余10家基层法院设立专项合议庭,受理本区域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

1984年至2013年的30年间,上海共判处未成年罪犯33602人。

“少年法庭工作不可能单打独斗,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架构可以保证少年法庭工作的组织保障和持续发展。”上海高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朱妙对此深有感触。

早在2010年,上海高院便针对非沪籍未成年人犯罪相对突出的情况,与市司法局联手建立了六个市级“过渡性安置培训基地”,这些培训基地为非沪籍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技能学习、劳动以及住宿场所。迄今为止,经过培训的未成年人中没有发现一人重新犯罪。

“重新犯罪率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数据。”朱妙说。上海用了将近25年发展出了较为成熟的法庭教育、合适成年人、回访帮教、心理干预等制度。2011年,上海高院又在原有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建立上海法院防控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网络的实施意见》,将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工作与未管所、社区矫正部门对接,建立了三级法院共同参与的跟踪回访工作网络。

今年儿童节,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少年庭法官(右)陪同孩子母亲探望涉案孩子

【创新】

上海少年审判进入“信息化管理时代”

“家庭情况:父母离异;教养方式:父亲常年在外地—忽视型;行为状况:早恋;个性特征:叛逆……”“812日:庭前谈话;816日:与施某某父亲谈话;96日:走访谈话;912日:电话联系……”

近日,在朱妙的办公室,记者看着她打开桌上的电脑,点击进入“上海法院少年法庭综合管理平台”。

“每个案子都有属于自己的一份独特档案,每个少年法官都能查询需要的规范资料,每家少年法庭都能共享系统的数据分析以及公安、检察、民政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名册汇总,同时,这个平台还将与外界其他部门的系统进行24小时信息交互。”朱妙边说边不断点击介绍着。

记者看到,平台上一共有8个一级目录,包括案件管理、特色工作、资料查询、名册汇总、站点导航、业绩档案、成长轨迹等。基于这个平台,少年法官可以对审判数据进行分析,对案件信息进行共享,可以和相关部门进行联系,所在法院还可以依据平台,对少年法官以及少年法庭的业绩进行考核。有了这个平台,少年法庭的大部分工作都可以“在线”进行。

“在‘特色工作’这个板块,每项工作都有具体的查询和跟踪。比如在考量刑事的社会调查报告质量时,我们可以查询到这个社会报告是在案件审理的哪个阶段做的,检察院、公安委托还是法院委托的,哪个阶段没有做,即使做了报告到底有没有效果,审判过程中有没有使用这个调查报告,这些都能一目了然。通过这样的考量,我们随时跟踪社会调查报告工作的发展,如果哪个机构做的报告不尽如人意,我们就要作相应调整。”朱妙介绍。

这一信息化平台也成了少年法官的“百宝箱”。记者注意到,在平台的“特色工作”栏目中,还包括了刑事调查帮教、民事社会观护、心理干预机制、困境儿童救助、司法建议管理等5个子目录,法官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进行相关操作。如此一来,各家法院对内对外都能“耳听八方”,法官们处理案件就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了。

在这一系列规范有效的措施下,目前,上海非沪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已经从最高值2008年的2141人减少到2013年的892人,沪籍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则从2006年的955人减少到2013年的历史最低值153人,重新犯罪人数从2010年的130人降到了2013年的43人。

从合议庭到“大少审”

在婚姻纠纷这个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成人世界的变轨、重组,常常会伤害到孩子,受伤的孩子最后会演变成报复他人和社会的危害者。

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2006年起,上海全面试点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类似“大少审”工作机制,也就是在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的基础上,将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等案件都纳入少年审判的领域,对未成年人权益进行全方位保护。2006年起,上海全面试点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抚养权、探望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教育机构责任纠纷等案件涌入少年法庭,案情的复杂、当事人诉求的多元化,对少年法庭提出了新的挑战。

“民事案件数量的上升非常迅速,七年间增长了4.6倍。”朱妙说。为了给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提供更为全面的司法保护,上海探索了社会观护、探望监督人、心理干预、困境儿童紧急救助等多项机制。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社会观护员参与上海法院未成年人民事案件观护工作达148人次,上海法院少年法庭启动心理干预390余人次。

今年4月,上海闸北区法院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该院将涉未成年人离婚案件全部纳入少年庭。同时,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利益的最大化,2007年至2013年,上海法院共审结涉及户口登记、房地产登记及要求公安、教育部门履行法定职责的未成年人行政案件45件。

  《上海法治报》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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