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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人大| 有担心有盼望,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还需补充点啥?

 发布时间:2014-10-30 15:32 浏览量: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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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9日  上海法治报  周寒梅

 “能否增设些护理院”?“什么是‘没有围墙的敬老院’”?“居家养老有什么评估标准”?1022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走访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参加市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活动,与社区工作者、老年居民面对面交流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赴黄浦区联系社区

百姓关心养老和医疗

 “阿婆生活上有什么困难吗?”殷一璀和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海同先来到位于金陵西路的82岁独居老人朱阿婆家里,听取她对养老问题的意见建议。朱阿婆笑容可掬:“阿拉不谈困难,现在我生活老开心!”当人大代表谈及高龄之后的生活时,朱阿婆坦言,高龄养老的确是现实难题。

随后,殷一璀与社区工作者、老年居民召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

“护理床位还是太少,希望多设一些老人护理点。”座谈会上居民代表七嘴八舌提意见。今年75岁的承兴居委居民黄健说,“我之前参加的 ‘老伙伴’ 项目就很受老人欢迎。不过社工、志愿者毕竟不能替代儿女亲情,要强调子女的赡养责任,呼吁他们多回家看看。”

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生活服务中心负责人曹丽娟提到,今年组建的“蓝帽子”陪医队为老年人提供陪医服务,效果不错,街道也在盘活各种资源,让社区成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

数据显示,黄浦区南京东路街道老年人中,60岁以上老人约占28.9%80岁以上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的24.2%,存在人口老龄化、老人高龄化的特点。据介绍,自20128月起,社区(街道)以委托管理的形式,将对老年人的服务性工作交给社会组织运营。经过两年的探索,初步形成系统的养老服务系统。其中,政府补贴资金占了很大比例。南京东路街道相关负责人说,“吸收和引入社会资源参与老年人项目建设是大趋势。比如,老年人助餐项目,建议政府通过政策扶持或税收奖励来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良性竞争,做到 ‘供方可持续,需方可承受’的供需平衡状态,最终让老人、企业和政府三方得利。”

有居民提出,“对老年人还需要给予心理辅导,但目前养老护理人员存在不足。”居民建议,适当提高护理人员工资收入,加强专业化训练,提高职业吸引力,促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可持续发展。

殷一璀与社区工作者、老年居民召开座谈会

为条例修订出谋划策

据悉,目前本市正在开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首次探索将此修法工作作为本月开展的下半年人大代表联系社区活动的重点内容,要求每位市人大代表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重点听取有关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的意见建议。

以黄浦区南京东路社区(街道)为例,今年以来,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制定了《南京东路社区(街道)人大代表集中联系社区(选区)工作办法》,上半年40名市、区人大代表共搜集意见建议50件,通过社情民意向上反映3条,内容包括医疗卫生和为老服务,解决了由于缺少问题处理机制导致代表“不好意思”下社区或者联系社区“不积极”、参与人大活动出席率不高等现象。

市人大常委会将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立法工作与代表联系社区有机结合,通过市人大代表进社区更广泛听取百姓意见和建议,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这是好事。而好事必须做好。养老是城市重要的民生问题,要特别注重基层涌现的好做法,及时总结归纳推广,展现上海在社会建设方面的新经验。人大相关委员会要认真做好相关意见建议的整理和分析,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修订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上海法治报》2014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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