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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争女案 法官:爸也不差,没理由只判给女方

 发布时间:2010-12-21 14:21 浏览量:741

中新网9月15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针对贾静雯争女案的判决遭多方非议,审理贾静雯和孙志浩争女官司的法官李维心14日感叹表示,他审理监护权案件,绝大多数判给女方,但这个案子,“实在是男方养育女儿的条件不差,孩子也很喜欢父亲,我没有理由将监护权只判给女方”。

据了解,李维心的办案品质与操守,颇获肯定,他在台北地院民事法庭任职时,民间司改会进行法官评鉴,他是少数获得优异成绩的法官。但审理贾静雯和孙志浩的案子,双方隔空叫阵,战火从法庭延烧到媒体,李维心除了承受压力,更感到为难。

李维心指出,法院绝不是如陶子(陶晶莹)所说的,监护权老是判给男方,“我审理的监护权案件,多数是判给女方,贾静雯这件案子,实在是男方养育女儿的条件不差,孩子也很喜欢父亲,我没有理由将监护权只判给女方,剥夺任何一方的亲权”。

李维心表示,夫妻不和,不代表丈夫就没有条件照顾小孩,两个大人在决斗,小孩看在眼里,不愿加入战场表明要跟谁住。在看不出小孩到底想要和谁住的情况下,法院必须回归看父或母哪一方能给小孩最好的照顾。

李维心还表示,从社工和亲自访视发现,梧桐妹和父母双方的关系都很好,而“孙志浩的支持系统更稳定些”。

针对“立法院”开公听会讨论这件个案,李维心叹口气说,这是要全民讨论贾静雯和孙志浩的相处问题吗?要全民来评理吗?双方既已协议离婚,就不应再摊出个人的恩怨,更不应将小孩监护权的问题混淆其中。

李维心并认为,贾静雯和孙志浩应该理性共商未来如何照顾好女儿,化解对立,“人情留一些,日后好见面”。他也不能认同陶子将这件监护权案件贴上网络,因为这涉及隐私,即使贾静雯同意,但孙志浩也是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他同意了吗?

李维心语重心长地说,就算网络上将梧桐妹的名字遮住,但谁会不知道那案子的主角是梧桐妹?网络无远弗届,梧桐妹长大后,网络上可能仍会流传转贴这案子,父母相争的恶相全都录,孩子受得了吗?

此外,针对陶子指美国法院说孙志浩是掳人勒赎,李维心表示,美国法院只是裁定监护权暂时由贾静雯担任,让贾静雯带孩子回台打官司,他依据台湾的法律作裁定,台美裁判并没有冲突:说孙志浩绑票勒赎,已经扭曲事实,小孩明明和父亲的关系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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