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离婚纠纷>诉讼离婚

重庆:不满怀孕妻子唠叨不停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1-03-03 14:02 浏览量:791

         重庆:不满怀孕妻子唠叨不停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20080605 13:31 来源:新华网 

妻子怀孕后整天唠叨,丈夫觉得很烦,于是向法院提出离婚。昨日,记者从(重庆)永川区法院获悉,527,该院审理了这起特别的离婚案,法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出于对孕妇的特殊保护,依法驳回了该男子提出的离婚请求。

丈夫法庭起诉离婚

据办案法官称,孙某与梁某均系永川区人。2006年,两人经人介绍认识并结婚。婚后,夫妻关系一直较好。去年11月,梁某怀上了孩子,可能是孕期的反应较强,梁某开始爱在丈夫孙某面前唠叨,说丈夫不关心、爱护她,夫妻感情远不如婚前等。

 因不堪忍受一天没完没了的唠叨,今年5月初,孙某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起诉离婚。

妻子挺着大肚出庭

527,该案在永川区法院开庭审理。“她太敏感多疑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体贴,这样下去日子啷个过嘛?”庭上,孙某坚持离婚。

当天,已怀孕半年多的梁某挺着大肚皮到庭。梁某不愿离婚,她辩称,自己怀孕期间,丈夫有时很晚才回家,没有结婚前那样关心她、爱她,任何一名妻子可能都难以忍受这点,所以她才偶尔发发牢骚,但这很正常,丈夫应该体谅她才对。

孕期男方不得提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规定体现了在特定时期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因为在那些特殊时期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健康和胎儿、婴儿的健康都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所以,法律才对该期间内男方的起诉权做了限制。

庭审后,承办法官将丈夫孙某带到接待室,耐心做思想工作。对他说:“妇女孕期敏感多疑,发牢骚非常正常,作为丈夫应对妻子多一些关爱,不但要从生活上多照顾,有充足的营养,更要让其心情舒畅,这才有益于胎儿的健康发育。”随后,法官当场裁定驳回孙某的起诉,并告诉孙某,梁某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均不得提出离婚。(新华网重庆频道-重庆商报 陈保发 万云全)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