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介绍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婚姻家事律师团队

当前位置: 首页> 团队介绍>团队动态

杨晓林律师就人大张隆栋教授遗嘱纠纷案接受《北京晨报》采访

 发布时间:2010-12-17 14:08 浏览量:1584460363

2010-3-27 18:24:10

    事件回放  

    今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新闻学教授张隆栋去世,留下数份《遗赠扶养协议》,将东四西大街一处房产赠与照顾其12年的雷爱新、徐岩夫妇。但经东城法院判定,因张隆栋患有精神类疾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并将房子判归张隆栋养女黄明所有。由于不服判决,雷爱新夫妇已上诉至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新闻来源 :北京晨报  2009-08-17)


上左图:徐岩出示著名画家陈丹青为张教授做的健康证明。   
上右图: 雷爱新照顾张老12年,对自己一审败诉无法理解。

下左图:黄明                        下右图:雷爱新

本期关注   教授遗赠保姆房产

    徐岩躺在床上,抑郁症让他无法拿起画笔出门去记录北京胡同的神韵,他的妻子雷爱新也连连叹气,想不通为何照顾了张隆栋教授12年,手中的5份《遗赠扶养协议》竟然都是无效的。对于获判继承房产的教授养女黄明,雷爱新认为她十多年没有赡养老人,已失去继承资格。两个曾经亲戚般的家庭,却发生这样一起房产纠纷,恐怕是张隆栋教授生前没有想到的。时隔半年,张教授仍无法入土为安。

    现状   去世半年仍未安葬

    在东四西大街50号院里,居民大都对雷爱新夫妇和黄明之间的房产纠纷有所耳闻。对于双方谁是谁非,居民们并不愿意发表看法,“都是多少年的老街坊了,不好说啊。”居民们感慨,中国新闻学界的泰斗,去世后竟然因为房产纠纷成了新闻人物。

    张隆栋教授生前的家,在东四西大街50号院一栋老砖楼的顶层。现在居住在这里的,是照顾张隆栋教授12年的雷爱新、徐岩夫妇。这处三居室的房子还保持着张教授去世前的原状,老式的家具、朴素的布置,西侧墙壁上挂着张教授母亲的黑白照片,以及友人赠与张教授的书画。“教授走了快半年了,这里的陈设我们都没动过。”雷爱新说。

    在隔壁的书房中,放着一张单人床,周围被书柜包围,书柜里摆放着大量的书籍。这里以前是张教授的卧室兼书房,现在则是张教授的灵堂。在一张桌子上,遗像中的张教授精神矍铄,桌前摆放着供果,骨灰盒恭敬地放置在中央。张教授去世后,亲朋都是到这里祭奠张教授。

    虽然还住在张教授留下的房子里,但当记者见到徐岩时,这位陈丹青帮助办画展的胡同写生画家已没有了往日的精神。徐岩已经患上了抑郁症,“我现在不爱见人,什么都不想做。”自从判决之后,徐岩几乎都在家里睡觉度过,徐岩说,他听到电话响了,但不愿意接。爱走动的雷爱新,不愿呆在家里,可是出门又经常遇到邻居,其中也包括在法庭上给黄明作证的邻居,这让雷爱新也感到很别扭。为了排解,她偶尔住到亲戚家散散心。因为官司没有了结,张教授的葬权也没有归属,骨灰也只能放在家中,至今未能安葬。

    因为双方存在严重的分歧,在人民大学出面协调下,双方都同意等判决结果下来之后,再处理张教授的身后事。“事情到了现在这个样子,也真是对不起张教授。”

    张隆栋教授的骨灰还保存在被争议的房子中,人们都希望这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能早日入土为安。这也是雷爱新夫妇和黄明的共同心愿,双方都在等待着二审的结果,以给张教授的身后事画上句号。

    渊源 “保姆”家与教授是世交

    被张教授的养女黄明称作保姆的雷爱新夫妇,到底和张家有着何样的渊源?对于保姆的称呼,雷爱新表示很不认同,“不是看不起保姆这个工作,而是我们和张叔的关系绝不是简单的保姆和雇主的关系。”雷爱新和徐岩夫妇口中的张叔,正是张隆栋教授。

    “我家和张叔的关系不一般,能追溯到我爷爷徐世襄那一辈。”徐岩说,爷爷徐世襄是民国大总统徐世昌的族弟,当时家境殷实、显赫。张隆栋教授当年只身从湖北来京求学,和他的父亲成为燕京大学的同学。两人结交后情同手足,在生活上徐家也给了张隆栋很多帮助,张隆栋更在徐家住过三四年。徐岩听父亲说,上学时张隆栋曾害了一场大病,养了两三个月才痊愈,药费都是徐世襄出的。对于这段往事,张隆栋一直都当做恩情记在心头,上世纪80年代身体硬朗时,还到徐家的墓地祭拜过。

    在抗战期间,张隆栋和徐岩的父亲一同到重庆工作,徐岩也在那时出生。张隆栋曾跟徐岩说,徐岩出生时他的父亲去找医生了,他第一眼看到的人就是张隆栋,此后徐岩一直对张隆栋以张叔相称,就像自家人一般。此后,张隆栋和徐岩的父亲北上天津,创办《新兴报》,两人又成为同事共事多年。解放后,张隆栋到大学任教,徐岩的父亲则进入全国总工会工作,两家仍保持着密切的往来。

    “两家的友谊一直延续着,而且更深了。”徐岩说,张叔一直喜欢他的姑姑,可惜姑姑早逝,张叔没能和徐家亲上加亲。张隆栋教授40多岁才成家,徐岩的父亲就是媒人,将同事介绍给了张教授。此后两家的走动一直很频繁,徐岩的父亲去世时,张隆栋还亲自给校报写讣告,两人半个多世纪的交往也浓缩在字里行间。

    养女离家十几年难顾老人

    “黄明对这些都应该是清楚的,我们也并非是陌生人。”徐岩说,虽然是同辈人,但他们和黄明的联系并不多,“我知道她是张教授的养女,她知道我的身份,仅此而已。”徐岩今年67岁,黄明小他15岁,徐岩后来到甘肃生活了30年,对黄明的了解也是回到北京之后才有所耳闻,“因为和张教授闹翻了,她就不再回来了。”

    雷爱新说,1995年,张教授和老伴一同到她公公家里做客,回家时张教授的老伴摔了一跤,此后只能卧床。两年后,在换过几个保姆之后,张教授把电话打给了徐岩,希望能让雷爱新过去帮忙照看几天,因为保姆突然不干了。雷爱新当即就去了,但几天过去,张教授却不想让她走,而是希望她能留下一直照看两人。“我当时有个买卖要开张了,想拒绝张教授。”可是张教授把电话打给了徐岩的父亲,雷爱新看在公公的面上,开始了照看张教授夫妇俩的生活,当时说好的月薪是每月800元。

    张教授的养女黄明并不完全认同雷爱新的说法,“我们是认识,有一年地震时我们全家住到了徐家的平房里。”黄明说,她是养母远房亲戚的孩子,从小就跟着张教授夫妇生活,她并没有听说过养父求学时曾寓居在徐家,但养父确实和徐岩的父亲是挚友。徐岩所得知的黄明和养父母“闹翻了”的事情,是黄明当时交往的对象受到张教授夫妇的强烈反对,由于双方无法调和这个矛盾,黄明搬出了在东四的家,但后来又一次严重的矛盾,导致双方关系破裂。

    黄明搬出去后,一天突然来了警察把她带到了派出所,原因是张隆栋家丢了两万元的物品,张隆栋报案怀疑是黄明所为。此案最终没有结果,黄明也没有获罪,“我当时问他为什么怀疑我,他也不说。”一怒之下,黄明给养父母找了保姆后,彻底离开了北京,去深圳发展。“当年雷爱新去做保姆,是主动找上门的。”黄明说,徐岩的父亲想给从甘肃来北京的雷爱新找份工作,因为养父母需要照顾,而她又不在身边,所以就推荐雷爱新来做保姆。

    直到今年年初,黄明才和当年遭养父母反对的丈夫及该上小学的女儿回京,没想到回来不久张隆栋就去世了,因为房产纠纷,雷爱新将黄明告上法庭,两家成了对立方。

    疑点  五份遗赠协议是否本人愿望?

    雷爱新手中精心保存着张隆栋夫妇签署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东四西大街50号院的房子在张教授老伴名下,1999年张夫人写下遗嘱,表示身后将把房子留给张教授,如果两人都过世,同意将房子赠给徐岩夫妇。“老人当时做出这个决定,我们也感到意外。”雷爱新说,有了赠房意向后,老人不再给她工资。

    在一审判决中,认定张隆栋夫妇签订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因二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效。但雷爱新夫妇对此无法理解,“虽然张教授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的精神类疾病,但他并非总是发病。”一直在照顾张教授的雷爱新表示,张教授的病表现为或者特别抑郁,或者特别兴奋,但不发病时和正常人没有区别。这是一种情绪上的病,与思维没关系。

    2001年,张隆栋教授写下第一份《赠房书》,表示由于徐岩夫妇的悉心照顾,自己逝世后将房子赠与两人。这份赠房书上,有张教授的签名以及三位见证人的签名。时隔一年,2002年7月,张隆栋和老伴作为甲方,徐岩、雷爱新作为乙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再次证明二老愿意将房子赠与徐岩夫妇,要求徐岩夫妇为两人养老送终。协议上增加了甲乙双方的签名,并且有5位见证人的签名和手印。直到2005年8月,张隆栋教授先后又与徐岩夫妇签署了三份《遗赠扶养协议》,其中还有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协助起草,内容并无差别。

    “张教授心细,老是担心办得不妥当。”雷爱新说,除了律师事务所所做的协议是有计划的,其余几份都是家中有张教授的学生朋友拜访时,张教授即时要求做的,上面的见证人还有的是拉来的邻居。

    老人立文书时神志清醒吗?

    “我不这样认为。”张教授的养女黄明认为,这么多份《遗赠扶养协议》,恰恰说明张教授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一个正常人,怎么会重复写同样的协议?”黄明说。而且张教授在医院的病例显示,张教授多年以前就患有精神类疾病,包含其签署5份《遗赠扶养协议》期间。

    可雷爱新提供的照片等资料中,张教授过生日时和学生相聚,回学校做报告,可以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并没有出现异于常人患有精神病的状况。雷爱新拿出的一份证据显示,2005年8月23日,第六医院出具了一份张教授“神志清楚,思维正常”的证明,两天之后,张教授签署了最后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这说明教授在不发病时,是一个正常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出具证明的医生表示,这仅对病人就诊时状况负责,一般有效期为一个月。

    张隆栋教授的不少朋友,其中就有著名画家陈丹青,也都出面为张隆栋教授的健康状况做证明。一审判决后,陈丹青证明说:“2006年夏,本人与内人因助徐岩先生画展,几度拜访徐先生,张老先生均在场,谈兴浓厚,声如洪钟,回忆往事,连卅年代旧事也如数家珍,完全没有昏聩老迈之状……绝无丧失正常思维与理事能力……”陈丹青亲睹张教授视徐岩夫妇如亲人,“须臾不可离开”。徐岩夫妇认为,这些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张隆栋夫妇是在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下,自愿做出的决定。但就是在一审时,曾经为张隆栋开具“思维正常”证明的医生作证称张教授所患的双向情感障碍是一种重症精神疾病,难以治愈,法院采信了这个医生的证言,这正是雷爱新夫妇败诉的主要原因。

    没赡养是否还有继承权?

    官司让两家人撕破了脸皮。在一审判决中,法院同时判定房子归黄明所有,这让徐岩夫妇更加无法接受。雷爱新说,自从1997年她开始照顾张教授夫妇开始,直到张教授去世时,一直没见黄明回过家。由于老人卧床不起,吃喝拉撒全在床上,第一次给老人换洗衣裤时,她都被熏哭了。“老人对我们很依赖。”后来徐岩也搬到张教授家里居住,两人开始一起照看张教授夫妇。由于张教授离不开人,徐岩夫妇都没能同时出席儿女的婚礼仪式。

    黄明不讳言自己没有照顾养父母的事实,“我确实做得有欠缺,应该照顾老人。”但黄明说,她并非没有关心过老人,逢年过节她都会回到养父母家,去邻居家了解养父母的生活情况,并不是完全没有尽到赡养义务。

    “他们照顾张教授这么多年,我本来还是要感谢的。”黄明说,但随着诉讼的进行,她从一些邻居口中了解到父亲还被虐待过。有邻居称看到张教授站在阳台上喊饿,要楼下的人给他馒头吃,但被雷爱新给拖回去了。“父亲死得也有些不明不白。”黄明称,她在急救人员处了解到,张教授死于突发心脏病,但前两天就有不适的征兆,而雷爱新没有及时送医,应当负有责任。对此,雷爱新说,张教授老伴她照顾了8年,褥疮都没起过,张教授住院,也是她们两口子照顾。谈到吃喝,自己从没让张教授亏过嘴,“张教授是美食家,爱请人吃饭,经常摆家宴。”雷爱新还带着张教授去外面下馆子,“怎么就成虐待了?”雷爱新说。说到张教授的突然离世,雷爱新也感到很意外,“张教授在发病前,还有了要去做公证的意愿,想要收我们俩为养子养女,我们没答应。”

    专家解读

    保姆获赠房产案增多

    中国婚姻家庭法方向专业律师杨晓林告诉记者,由于现在空巢家庭越来越多,老人和保姆共同生活的时间比和儿女生活的时间更多,日久生情,在感情的驱使下,老人将财产赠与保姆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相比以往这类纠纷增多,但还没有形成多发的趋势,这种情况的发生是多种因素造成的,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难以说谁对谁错。

    杨晓林律师说,继承法是我国比较薄弱的法律,我国继承法对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方式和程序未作明确的规定,无论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应以书面合同的形式订立为准。

    遗赠抚养协议与遗嘱的不同在于,遗嘱(遗赠)是无偿的,而遗赠抚养协议却是需要抚养人履行一定的抚养义务为前提的。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继承立法的一个独创,综合了遗赠和扶养两种法律关系的内容,双方当事人依据自愿原则,将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与扶养人获得遗产有机地结合起来。

    为了确保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最好应到公证处做公证,在我国公证协议的效力最高,公证程序有严格要求,公证员也要对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协议内容进行严格鉴定及审查;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是很难推翻公证书的效力的;如果确实不愿做公证,在签署遗赠扶养协议时要有中立的第三方作见证,并在协议上签字。

    养女仍有继承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3条: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愿意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继承份额。

    可见,黄明的行为尚不构成丧失继承权,没有完全尽到赡养责任,是道德层面的问题,在法律上不必然丧失继承的权利。而且,在继承中,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和法定继承,只要认定遗赠抚养协议有效,那么不管黄明是否丧失继承权,对本案都没有影响。

    新闻学泰斗:张隆栋

    张隆栋:最早将西方传播学理论引进我国新闻学研究领域的学者之一,他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翻译过施拉姆的《报刊的四种理论》,并油印出来供新闻系教师参阅。1979年5月,他在《国际新闻界》杂志上发表了编译文章《公共通讯的过程、制度和效果》,这是中国学者首次较为系统地介绍西方传播学理论。90年代他主编的《大众传播学总论》是一本具有独到见解和理论深度的专著。同时,张隆栋先生还于1988年参与编撰了第一部全面介绍世界各国新闻业概况的教科书《外国新闻事业史简编》。

 

 

房产赠保姆闺女不乐意(组图)

2009-05-15 02:55:00 来源: 北京晨报(北京) 

人民大学新闻系著名教授张隆栋去世前,先后立了7份遗嘱,内容都是将自己位于东四附近的一处房产遗赠给照顾自己和老伴多年的保姆雷女士一家。可就在老人死后不久,其养女黄某突然出现,要求雷女士返还房产。于是雷女士将黄某告上法庭。昨天,东城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为老教授夫妇送终
  保姆获赠房产遗嘱
  今年60岁的雷女士称,虽然自己这12年来一直干的是保姆的工作,可早已把张隆栋教授夫妇看作亲人。记者从雷女士处得知,其实张家和雷女士的爱人徐先生家还是三代世交。
  雷女士说,张教授年轻时曾独自到燕京大学求学,因此和雷女士的公公成为同学,两人后来成为挚友,徐家也因此曾资助他求学,于是张隆栋一直对徐家感恩于心。“此外,张教授的爱人黄振培,还是雷女士的公公介绍认识的。记者获悉,黄振培是国民党著名将领、爱国人士黄绍竑的女儿。在张教授41岁时,两人结为连理。后因为黄振培不能生育,他们在1960年收养了她远房亲戚的孩子,也就是他们后来的养女黄某。
  雷女士说,因黄某与张隆栋的关系紧张,后在1995年被赶出家门。此后,黄振培身体瘫痪,张隆栋也接近八十高龄,由于无人照料,又请不到合适的保姆,于是在1997年4月恳请雷女士来家中照料几天。“我这一照料就是十多年,直到为两位老人送了终。”
  养父母曾患疾病 养女称所立遗嘱无效
  雷女士称,她只在照料之初拿过一年多的工资,后来就分文未取。两位老人后来分别于2005年和今年去世,其丧葬费也是雷女士一家所出。“二老表示,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予我,以此作为酬谢。”雷女士说,张教授立遗嘱时,还特意邀请朋友、学生到场作为见证人,“之所以立了这么多份遗嘱,也是保险起见,为防止日后出现变故。”
  “如果是正常人,为什么会立这么多份同样内容的遗嘱?”张教授的养女黄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的养母自1995年起直至死亡就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张隆栋自1997年起直至死亡,患有精神病,因此也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他们所立的遗嘱及其遗赠扶养协议无效。”
  此外,黄某还指责雷女士,称她长期虐待二老,并将他们的人身自由、财产完全置于自己的胁迫与控制下。她请求法院驳回雷女士的诉讼请求,确认本案诉争房屋归她所有。
  晨报记者白明辉文并摄
  养女:父亲曾报警抓我
  庭审后,黄某向记者承认,自己确曾与养父的关系不睦。并承认养父曾报警抓过她,“我养母在1995年摔伤了,我与养父对她的治疗方案意见不一致,因此产生矛盾,所以他才想把我赶走。”她说。
  “说我虐待他们,这简直是胡说八道!”针对黄某的说法,雷女士在法庭上十分激动地驳斥道。她说,反而是黄某在1995年离开后没有给二老来过一封信、一个电话和一句问候。她另外告诉记者,张隆栋虽然在老伴去世后患有“亢奋抑郁症”,并到医院接受过治疗,但他后来已经治愈出院,并还在90岁的时候给学生做过讲座,所以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本文来源:
北京晨报 )

 

 

人大教授遗产被判归养女 法院推翻其遗赠协议

2009年05月21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人大教授张隆栋身后房产纠纷案昨天在东城法院有了一审结果。一审判决称,鉴于张隆栋教授生前患有重性精神疾病、教授之妻患有老年痴呆,所以两人均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生前所立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其身后所遗留的一套房产应归其养女。

  昨天一早,保姆雷女士和张教授的养女黄女士双双到庭,等待宣判结果。

  10点30分,法官准时宣读判决书。判决称,依据提交的病历,教授之妻自1995年起患有老年痴呆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01年,张隆栋被诊断出患有双相情感障碍。此后多年间,张隆栋数次发病。其死亡前三日,仍有取精神类药品的用药记录。依据相关规定,双相情感障碍是一种重性精神疾病,张隆栋同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张教授夫妇订立的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无效。作为教授夫妇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养女黄女士应该获得该套房产。

  话音刚落,保姆雷女士就当庭表示了不满:“我很不满意,我要上诉!”

  休庭后,雷女士说,她对这一结果感到太意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随后,她又冲着被告席上的黄女士大声说,“我照顾他们11年。这些年你在哪儿?”黄女士则反驳说,“你凭什么住在我家?”

  庭后,黄女士表示,她目前最着急的是让父亲入土为安,“父亲的骨灰还在家里,他们不给我”。她还称,除房子外,她还打算要回父母的财产:“我外婆是国民党时期浙江省主席黄绍竤的原配夫人。她1981年回国时,带回很多名人字画和贵重物品,现在都在他们那儿。”

  案件回放

  著名新闻传播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隆栋身后留下一处房产。为了这套房产,生前照顾其11年的保姆雷女士手持遗赠扶养协议,将教授的养女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将该套房屋判归自己所有。

 

  保姆与人大教授养女争遗产 称自己已获教授遗赠

2009年05月15日 来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王丽娜)著名新闻传播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隆栋身后留下一处房产。为了这套房产,生前照顾其11年的雷女士手持遗赠扶养协议,将教授的养女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将该套房屋判归自己所有。昨天,东城法院开审此案。

  庭审

  保姆养女法院争房

  昨天上午,61岁的雷女士出庭。雷女士是张教授的保姆,她请求法院将教授的一处房产判归其所有。

  雷女士介绍,她家和张教授家是世交。1997年,雷女士受邀照顾张氏夫妇,“当时教授老伴卧病在床,本来说先照顾几天,但一直请不到合适的保姆,就再三挽留我。看他们无人照顾,我最后才同意。其间,教授老伴去世。今年3月,教授以92岁高龄辞世。”

  雷女士表示,她一照顾就是11年,而自1995年起的这14年里,养女没尽赡养义务。

  对此,坐在被告席上的养女黄女士,一直低头不说话,由代理人替其陈述。庭后,黄女士解释说,14年前,因养母的治疗问题,她与养父发生争执。此后,教授无端猜疑她图谋两位老人的钱财,在外地工作的她就逢年过节才回家,“怕他们看到我不高兴”。

  保姆

  已获教授遗赠

  据悉,张教授辞世后,雷女士从隔壁租住的房屋中搬进了张教授的家。雷女士就此解释说,从1999年起,两位老人多次表示将房产赠与她,由其负责照顾二老的生活,张教授不再支付报酬。

  法庭上,她从文件袋中拿出一份教授之妻的遗嘱、一份教授写的《赠房书》、三份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书》来证明自己的说法。

  雷女士说,多次签协议是教授怕出意外,没想到还是惹了麻烦,“教授去世后,黄女士多次来争这处90多平方米的房屋。”

  法庭上,养女黄女士的代理人表示,所签协议无效,教授患有双相情感障碍(病发时狂躁和抑郁两种情感轮流替换),教授之妻患有老年痴呆,两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个正常人不会就同一内容多次订立遗嘱”。

  相关链接:

    养女

  父亲有精神疾病

  黄女士代理人还称,教授在病历中自述“兴奋话多,情绪易激动,与养女发生争执后,情绪出现低落,甚至想过自杀”,医院就此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这足以证明教授精神有问题。

  雷女士则拿出教授的生前诊断证明以及多份教授生前朋友的证言,证明教授生前“神志清楚、思维正常”。

  昨天下午,教授生前朋友何先生表示,他和教授相识60余年,逢年过节都去探望教授。据他了解,赠房的事,开始是教授学生们的提议。教授本想捐给学校,一开始不同意赠房,后来看雷女士夫妇忠厚老实,就同意了赠房。

  链接·张隆栋

  张隆栋(1917-2009),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我国著名新闻传播学者、国内传播学研究的先驱、书报资料中心主要创始人之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他精通英文、法文、俄文,曾任首都新闻学会“大众传播学组”召集人、中国新闻教育学会外国新闻事业史组召集人。合编过《外国新闻事业史简编》、《大众传播学总论》、《外国新闻传播史》等多部教材。

上一篇下一篇

联系我们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家事法苑团队的信息或有法律相关问题咨询请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