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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林律师接受《法制晚报》采访:谎言女孩 梦醒之后没有未来

 发布时间:2011-09-25 15:23 浏览量:1584421900

女子谎称公务员嫁给机关男 骗女友钱充当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2日14:27  法制晚报 微博

  为嫁出色男孩谎称工作在司法部 诈骗55万元被判刑11年 谎言女孩梦醒之后没有未来

  9月20日下午,海淀区看守所,26岁女孩李可(化名)正在听法官宣读对她的判决,“李可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对这个结果,李可似乎早有心理准备,她面无表情地接过判决书签上字。

  因为爱上并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出色的小伙子,为了与他般配,她谎称自己是司法部的公务员,并在婚后两年时间里一直想尽办法圆谎。利用“司法部公务员”的身份,她先后诈骗了女友50余万。

  谎言最终被戳穿,李可被警察抓走。曾经深爱她的丈夫因为无法忍受被骗,准备提出离婚。

  “80后”女孩只身“京漂”

  1985年出生在河北省乐亭县的李可,是典型的“80后”女孩。见过李可的人都觉得她是个文静而秀气的女孩,她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李可学的是教育管理专业,但因为只是广播电大大专学历,毕业后,李可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在某教育中心任过教,也做过家教。2008年,23岁的李可只身来京,成为一名“京漂族”。

  谎称公务员嫁给“机关男”

  在京的生活并没李可想象得那么顺利,她的学历在人才云集的京城,显得十分苍白。无聊的时候,李可就上网聊天。

  2009年初,李可在网聊时认识了一个男孩,他叫邱华(化名),比李可大5岁。邱华的条件令李可心动:还不到30岁,已经是某国家机关的中层干部了。

  两人开始频繁地见面。邱华的帅气和优秀征服了李可,而邱华也爱上了外表清秀的李可。李可幻想着:如果能嫁给邱华,该是多么体面而幸福的事呀!

  但她明白,自己的条件和邱华实在相差太远了,而且,网上聊天时,邱华曾透露过对女友的要求,对于李可来说,简直是高不可攀。

  于是,李可想到了一个瞒天过海的办法:编个假身份!就这样,李可告诉邱华:自己在司法部机要处上班,是公务员。

  因为同是只身在京闯荡,能够理解彼此的不容易,加之各方面条件“般配”,两个相爱的年轻人很快就登记结婚了。

  骗女友钱充当工资

  李可案发后,执法人员曾向邱华了解过情况,邱华回忆说,李可每天都按时上下班,每月还对他说有几千元的工资。

  那李可每月的工资是从哪儿来的呢?其实就一个字:骗。

  2009年7月,李可在海淀区某国际中心租了一个摊位,并结识了同在此做买卖的女孩蒋文文(化名)。两人渐渐熟络起来。李可一直说自己在司法部办公厅机要室工作,是一名机要员。

  有一次两人一起吃饭,文文说想找个“正经”工作。李可便说,司法部机关服务部正招人,她可以帮文文试试。几天后,李可说已经帮其报好名了,不过得要3万元活动费。文文第二天就给了李可15000元。不久,李可又让文文把另外的15000元汇入邱华的账户。没过几天,文文真就拿到了“录取通知单”。

  李可后来又向文文说司法部打算集资建房,部门主任想放弃指标把房子卖掉,但要10万元好处费。李可说她想买,想向文文借点钱。为了报答李可,文文给了李可5万元;几天后,李可又说一个同事不想要房,问文文要不要,文文又给了李可10万元;后来李可又称其舅舅有套房想低价卖,文文又掏了17万……

  从2010年2月到8月,李可先后从文文那里共骗走55万元。

  伪装身份被拆穿

  文文一直等着去上班,可李可却找各种借口不让她去报到。文文有些怀疑了。她拨通了司法部的电话,相关负责人证实:根本就没李可这个人。文文上网查询得知,录取通知书也是假的。气急的文文追到李可家得知:原来,李可公务员的身份是假的,司法部集资建房是假的!

  为了买房,文文的家人卖掉了现有住房;光和李可一起吃玩,她就花掉十几万,现在已欠了70多万元外债。不能让辛苦赚来的血汗钱打水漂儿!2010年10月29日,文文报了警。

  记者昨天晚上联系到了文文,她的情绪很激动,她说,知道被骗后,她曾经多次找到李可,表示只要她把钱退回,她可以不追究。

  对于钱的下落,李可和邱华的说法明显不一:执法人员曾问过邱华李可是否给过他钱,邱华说:“没有,我的工资卡和银行卡一直在她手里拿着,她没给过我钱,我也不知道她是否往我卡里打过钱。”

  李可本人却说,诈骗来的钱,她给了丈夫的父母95000元,自己做牙花了5万,其他日常开销花了。

  文文告诉记者,她给李可的钱李可账面上都是有的,李可根本花不完,她从不买名牌和奢侈品。

  对于自己诈骗的目的,李可曾对检察官吕晓华这样说:“因为我虚荣心强,为了面子。我一直骗我丈夫。但我没有工作,为了骗我丈夫,我就以各种理由向朋友要钱。”

  记者对话

  20日晚8时,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李可的丈夫邱华。

  FW:李可被判了11年,你有什么看法?

  邱华(以下简称邱):关于这件事,我已经把所有材料都交给法院了,她骗我的事比她骗她朋友的事更严重。

  FW:如果你替她退赔一部分诈骗款,或许她可以被减刑。

  邱:我可以告诉你,她的钱都转到她父亲名下了。我在她的包里就发现过她给她父亲转账的证据。我把所有关于她转账的证据都提供给相关部门了。

  FW:她一直说她的钱都花在你们的夫妻共同生活了。

  邱:换做谁都会说是夫妻共同生活花销的。在她心里,只有她父母亲。现在这个社会,女孩和男孩在一起,多半就是为了钱嘛!起码我认识的这个女孩就是这样的。

  FW:在她之前你没有谈过感情很深的恋爱吗?

  邱:能谈婚论嫁的没有过。我们现在也向她提起了民事诉讼,不光是离婚。因为我父母也出了钱的,出了50多万元钱。我要等到刑事判决下来后,才能起诉和她离婚。

  FW:你不打算到看守所看看李可吗?

  邱:我去过好几次看守所了,她和我结婚就是为了钱。

  FW:你见过她的父母吗?

  邱:我和她结婚后,到她家去过两次,曾经问过这个事,她父母始终给我的都是模棱两可的回答。

  FW:为什么你不到她说的单位去问一下呢?

  邱:我当时很相信她,对于相爱的人你会去通过这种非常的途径去了解她的工作吗?

  就是因为她这个事,现在弄得我进京户口都办不成了!我属于京外调干,现在因为她,我的京外调干指标都办不了了!你说她害得我惨不惨!

  FW:我还是想问你:你不打算帮她偿还一部分钱吗?

  邱:我们结婚后口头和书面都有协议:各自借贷各自负责,共同财产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法律追问

  李可所骗钱丈夫无责偿还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杨晓林律师认为,李可所负债务,其丈夫没有义务偿还。

  以个人名义所借的债是否需要用共同财产偿还要看3点:一是夫妻举债是共同意思表示,则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当共同偿还。三是若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由个人偿还。

  本案中,李可骗的钱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其丈夫也不知道她的骗钱行为,因此没有偿还义务。

  李可被判决后,其丈夫有权提出离婚。根据规定,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视为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心理分析

  女孩“好面儿”害人害己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兰林友认为,当今社会,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依然是讲究匹配、对等的。

  女孩想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通常靠两种方式:学历和婚嫁。高学历既可作为寻找好工作的“敲门砖”,也利于找到“理想”的伴侣。除此之外,年轻女孩凭借自己的美貌或身材,傍上“多金男”或是捧着铁饭碗的“公务男”也是一招,所谓“干得好不如嫁得好”。

  提醒处在婚恋期的女孩,即使在如今的高物价、高压力面前,面对婚姻时也一定要谨慎,面对出色的异性要真诚对待,不能靠欺骗来获得爱情。

  本版文/汪红那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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